航空公司拖運的大件行李都是在轉盤上領取,由於數量多,很可能有拿錯或被盜、轉機時行李轉掉了的情形,發現找不到行李時,先不要慌亂,看看四周有沒有類似的行李箱是被誤拿的,若真的找不到了,趕緊找航空人員幫忙,拿行李牌及機票向失物招領處登記。

辦理報失手續

(在機場發現遺失行李時,應先辦理報失手續)

1. 立即向機場「失物招領辦公室」(Lost Found)辦理報失手續。

2. 職員會替旅客填寫「行李意外報告」,內容包括飛行路程、攜帶幾件行李,並拿各式行李的圖片供旅客指認,並將資料輸入電腦,透過國際性協尋行李網路,找出行李遺失的站名。超過21天若未找回,則由末站的航空公司負責理賠。
 
3. 根據航空公司的「終站賠償法則」,多次轉機的旅客,由搭乘終站的航空公司負責理賠。而賠償的額度,根據國際航空協會規定:「托運行李之賠償限額約為每磅美 金9元7分(每公斤美金20元, 德航為每公斤53.5馬克),隨身行李之賠償限額為每位旅客美金400元。對全部旅程均在美國境內各點之間者,相關法令規定航空公司之賠償限額,每位旅客 不得低於美金1250元。若干種類之物品不得申報超額價值。」 

為避免行李遺失及托運物品損壞,有幾個方法可避免意外的發生:

1. 行李上務必寫上英文名字,如此比較容易在機場被尋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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